1、如果设备总是与电源连接,且处于充电状态,只是外电源停止时,由电池供电,这种情况下应当选择浮充充电模式。
放电时电池端电压低于规定的终止电压或多次过放电,过放电将给蓄电池带来严惩损害,使电池寿命提前终止。自放电小。
2、循环充电时充电机器提供的较高电压应有限制:环境温度在25℃时,2V电池的充电充压为:2.35-2.45V;4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4.70-4.90V;6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7.05-7.35V;8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9.40V-9.80V;10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11.75-12.25V;12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14.1-14.7V。充电较大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2、电池组每节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设定范围应严格控制:在环境20℃时,2V电池的浮充电压为:2.25-2.30V,较大充电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5、循环使用的寿命取决于每次放电的深度,放电深度越大,电池可循环的次数就越少。